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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大学人文学院2023年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复试细则 | |||||||||||||||||||||||||||
|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2-09-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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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一流大学建设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着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院根据教育部和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有关推免生工作(含直博生)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本章程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一、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信守法;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且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2023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考生所申请直博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历年学习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4)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从事过科技活动并获奖或表现突出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积极创新、已正式发表学术论文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英语成绩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TOEFL≥80分或IELTS≥6分或PETS5≥60分或CET4≥450分或CET6≥425分; (6)身体、心理健康; (7)原则上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 二、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南大研函〔2022〕44号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今年我院接收本科直博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人)首先与报考导 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后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学院严格按照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 (2)学院发出复试通知。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3)复试时间:学院从9月30日开始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线下+线上复试,请注意查收学院通知。 (4)招生名额:哲学专业1人,中国语言文学不超过2人。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核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4.须提交复试期间在二甲以上(含)医院体检报告单。 体检项目必须包括我们要求的项目(复试前如未拿到体检表可复试后交)。 5.须提交《南昌大学 2023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需审查盖章)。 以上材料:本校学生请直接交到人文楼B218张朵欢老师办公室;外校学生请在复试前将材料扫描后发到张朵欢老师邮箱250627866@qq.com,同时把扫描原件寄到南昌大学前湖校区学府大道999号人文楼B218张朵欢老师收(电话13065141226)。 (4)复试内容包括: 1.外国语水平测试采用听力与口语测试,包括自我介绍与提问环节,主要考核外语应用能力。分值100分。 2.专业基础考核采取抽题口述答题方式,考官只听取考生回答,不进行提问和互动,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值100分。 3.综合面试环节重点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硕士课程学习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等。面试包括个人介绍、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分值100分。 复试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或者线下的形式进行。其中外国语成绩占20%,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以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及格线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5)办理拟录取手续。按照一级学科根据考生复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人数20%。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8)学校、省教育考试院审核与公示。 三、特别说明 (1)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2)学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推免生接收办法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如本办法所列申请时间及流程有变,校研究生招生网将另行发布通知,请申请者密切关注。 四、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南昌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791-83968827,邮箱:250627866@qq.com,南昌大学人文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0791-83969350。 本细则由南昌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人文学院2023年直博招生博导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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