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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人文学院2023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3-05-26

依据需体现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以及《南昌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南大校发〔2020〕54号)两个文件精神,我院结合实际制定此细则。具体如下:

一、工作原则

南昌大学人文学院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将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实行单个导师招生指标数总量控制,同一导师不同招生方式综合协调的原则。考生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对考生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

二、招生导师及名额

招生导师

招生专业

招生方向

招生名额

备注

徐采霞

中国语言文学

语言学与语言应用

1

含硕博连读

李军

中国语言文学

语言学与语言应用

1


陈定家

中国语言文学

文艺学

1


王兆胜

中国语言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

1

含硕博连读

李洪华

中国语言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

1


朱洁

中国语言文学

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

1


程党根

哲学

外国哲学

1

含硕博连读

刘金忠

哲学

宗教学

1


詹世友

哲学

伦理学

1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对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国社会科学院或所学专业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的结果为B类及以上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含应届);或获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者。学位授予单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公开发表了至少一篇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南昌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要求,且必须在征得所报考导师同意后方能报考;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规定;

4.英语成绩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TOEFL≥80分或IELTS≥6分或PETS5≥60分或CET4≥450分或CET6≥425分或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者;

5.硕士学习期间课程成绩优良,掌握了良好的专业基础知识;

6.获得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二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等,可作为申请的优先条件。

四、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及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gsas.ncu.edu.cn/)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进行报名并缴费,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以当年研究生院实际通知要求为准。

考生须在6月4日前(以快递寄出日期为准)向南昌大学人文学院提交材料:

(1)《南昌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原件(可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请贴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同时请在此表第一页右上角注明考生本人手机号、常用电子邮箱、报考导师姓名;

(2)两封相关学科教授签字的推荐信;

(3)思想政治审查表原件;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A. 应届硕士生:①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注意:考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B. 已获硕士学位者:①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②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③研究生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硕士学位《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C. 国(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学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①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②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③本科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学士学位《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7)硕士成绩单原件(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英语水平成绩证明;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并提供硕士论文全文(附评阅书或评议书),应届硕士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10)自我评价和经报考导师审核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1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12)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书面申请材料的提交方式:(1)现场提交,材料装袋后直接送到南昌大学前湖校区人文楼B218办公室,材料接收人为张老师;(2)快递邮寄(为保障材料寄送的及时性与安全性,请使用顺丰速运),邮件封面注明“人文学院‘申请―考核’制材料”,寄送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人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张老师收,手机:13065141226,邮编:330031”。准备和寄送材料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张老师。快递寄出后请跟踪快递签收情况并向张老师确认材料。

特别提醒: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学院考核,相关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所寄的所有申请材料一概不予退还,请寄送前复印好相关材料。

2、资格审核与材料评议

人文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申请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只有满足招生对象要求以及符合全部报考条件的考生,才能通过资格初审。

人文学院成立材料评议小组(由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

材料评议成绩分值为100分,标准如下:

①基本素质(分值40分)。由评议小组成员根据考生本科与硕士就读院校、所读学科排名、所学专业与招生专业的相近度、硕士期间学业成绩、英语水平等指标,进行打分。

②科研能力(分值40分)。由评议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硕士毕业论文或开题情况、发表论文情况、主持参与科研项目情况、出版学术专著、奖励情况等,进行打分。

③创新潜质(分值20分)。由评议组成员根据教授推荐信、学生自我评价、研究计划书进行综合判断和打分。

每位考生的材料评议成绩为全部评议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材料评议成绩≥60分视为合格,评议合格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由人文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考试、综合面试。学院按专业成立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综合考核小组,对所有考生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思想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专业水平、逻辑思维、外语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

(1)外国语水平测试采用笔试答题,主要考核外语应用能力。分值100分。

(2)专业基础考核采用笔试答题,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值100分。

(3)综合面试环节重点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硕士课程学习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等。面试包括个人介绍(含英语口语自我介绍)、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分值100分。

面试时间、考试地点待定,请关注人文学院官网后续通知。

4、录取原则

(1)综合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外国语成绩占20%,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50%。综合考核成绩以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及格线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对于综合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的考生合并排序,录取将根据导师招生名额情况,以报考导师为单位,严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名下没有合格考生的导师,如需招调剂生,必须按照招生目录中同一研究方向下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调剂录取。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和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10个工作日。

(4)优先招收培养方式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其中定向博士研究生招生不超过学位点当年招生总数的10%。中国语言文学专业不接受定向生报考。

五、监督机制

1.我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2.资格审核小组负责申请材料的初审、察核招生结论、监督招生过程等工作。

3.各专业相关负责人组织材料评议小组,负责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检阅评议。

4.各专业导师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招生选拔工作。

5.学院成立纪检监督小组,对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监督电话:0791-83969350(工作时间)。

六、申诉机制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以向南昌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联系电话:0791-83968827(工作时间),电子邮箱:250627866@qq.com。南昌大学人文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向考生作出解释。

七、信息公开

1.有关招生指导教师联系邮箱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2.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入学时须核验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在报考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及其他要求请及时关注南昌大学研究生院和人文学院的网站,恕不另行通知。

4.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材料评审结果、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

5.本实施细则由人文学院负责解释。

八、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0791-83968827张老师。

我院对外咨询时间: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办公地点:南昌大学前湖校区人文楼B218。

南昌大学人文学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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