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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2024年第二批次博士研究生报考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4-05-16


一、招生专业、招生导师及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导师
招生计划
备注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张民权

1

语言学与语言应用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付欣晴

1

语言学与语言应用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刘祯

1

文艺学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杜吉刚

1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王兆胜

1

中国现当代文学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曹辛华

1

中国古代文学

010100

哲学

徐福来

1

伦理学

二、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流程

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6日。报名网址:http://gsas.ncu.edu.cn/(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先按要求注册用户,再进行报名;注册用户仅对当前批次有效,之前批次报考或注册过的考生仍需重新注册用户。按报考系统内的相关要求提交电子报名材料。学院审核通过后在报考系统内缴纳报名费300元(未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2.材料的接收时间、地点、联系人

书面申请材料的提交方式:(1)现场提交,材料装袋后直接送到南昌大学前湖校区人文楼B218办公室,材料接收人为张老师;(2)快递邮寄(为保障材料寄送的及时性与安全性,请使用顺丰速运),邮件封面注明“人文学院‘申请―考核’制材料”,寄送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人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张老师收,手机:13065141226,邮编:330031”。准备和寄送材料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张老师。快递寄出后请跟踪快递签收情况并向张老师确认材料。(3)现场提交及快递寄出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3日12:00。

特别提醒: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学院考核,相关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所寄的所有申请材料一概不予退还,请寄送前复印好相关材料。

3.材料评议及结果公示时间

材料评议环节分为:资格审核、材料评议(含专业初试)。

资格审核:2024年5月27日完成资格审核,系统中公布进入材料评议环节名单。

材料评议(含专业初试):专业初试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考试方式为线下笔试。材料评议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

4.综合考核的时间、地点

2024年6月5-7日完成综合考核并公示综合考核结果,考核方式线下笔试、面试。

三、提交报名材料的要求

现场提交及快递寄出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3日12:00,考生须向南昌大学人文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一)《南昌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原件(可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请贴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同时请在此表第一页右上角注明考生本人手机号、常用电子邮箱、报考导师姓名;

(二)两封相关学科教授签字的推荐信;

(三)思想政治审查表原件;

(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五)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1. 应届硕士生:(1)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注意:考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 已获硕士学位者:(1)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2)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3)研究生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硕士学位《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3. 国(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六)学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1.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2.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3.本科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学士学位《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七)硕士成绩单原件(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八)英语水平成绩证明;

(九)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并提供硕士论文全文(附评阅书或评议书),应届硕士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十)自我评价和经报考导师审核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十一)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附件:南昌大学人文学院2024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附件

南昌大学人文学院2024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依据需体现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以及《南昌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南大校发〔2023〕47号)两个文件精神,我院结合实际制定此细则。具体如下:

一、工作原则

南昌大学人文学院202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将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实行单个导师招生指标数总量控制,同一导师不同招生方式综合协调的原则。考生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考生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普通博士生

1.学历条件。报考全日制博士须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且最迟于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得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外语条件。申请人的外语水平至少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者;(2)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TE6)成绩≥425 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50 分;(3)托福(TOEFL)成绩≥80 分;(4)雅思(IELTS)成绩≥6 分;(5)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且成绩合格;

以上成绩证书获得时间距当年博士入学时间(9 月 1 日)不超过 6 年(含 6 年),若报考时为在读硕士研究生,则成绩证书获得时间不受以上时间限制。

3.学术条件。坚守学术诚信,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产出,近五年内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至少一篇;

(2)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专业相近的学术科研奖励;

(3)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且承担了具体科研任务;

(4)作为主要成员(奖状上排名前三)在全国研究生创新竞赛或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中获得奖励;

4.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5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二)硕博连读生

1.学历条件。本校已按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完全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二年级全日制在读(非定向就业)硕士生中择优遴选,申请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内容相同或相近;

2.外语条件。申请人的外语水平至少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者;(2)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TE6)成绩≥425 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50 分;(3)托福(TOEFL)成绩≥80 分;(4)雅思(IELTS)成绩≥6 分;(5)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且成绩合格;

3.无考试舞弊、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校级以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三、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核、材料评议(含专业初试)

1.人文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申请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只有满足招生对象要求以及符合全部报考条件的考生,才能通过资格初审。

2.人文学院成立材料评议小组(由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材料评议成绩分值为100分,标准如下:

(1)基本素质(分值40分)。由评议小组成员根据考生本科与硕士就读院校、所读学科排名、所学专业与招生专业的相近度、硕士期间学业成绩、英语水平等指标,进行打分。

(2)科研能力(分值40分)。由评议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硕士毕业论文或开题情况、发表论文情况、主持参与科研项目情况、出版学术专著、奖励情况等,进行打分。

(3)创新潜质(分值20分)。由评议组成员根据教授推荐信、学生自我评价、研究计划书进行综合判断和打分。

每位考生的材料评议成绩为全部评议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材料评议成绩≥60分视为合格。

3.专业初试采用笔试答题,参考书可见招生简章。初试成绩≥60分视为合格。

4.材料评议、专业初试合格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由人文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考试、综合面试。学院按专业成立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综合考核小组,对所有考生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思想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专业水平、逻辑思维、外语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

1.外国语水平测试采用笔试答题,主要考核外语应用能力。分值100分。

2.专业基础考核采用笔试答题,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值100分。

3.综合面试环节重点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硕士课程学习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等。面试包括个人介绍(含英语口语自我介绍)、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分值100分。

面试时间、考试地点待定,请关注人文学院官网后续通知。

(三)录取原则

1.综合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外国语成绩占20%,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50%。综合考核成绩以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及格线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对于综合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的考生合并排序,录取将根据导师招生名额情况,以报考导师为单位,严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名下没有合格考生的导师,如需招调剂生,必须按照招生目录中同一研究方向下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调剂录取;如按照招生目录中同一研究方向下无可调剂考生,可按照招生目录中同一学科大类下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名(中国语言文学专业按照语言类和文学类划分,哲学专业按照哲学大类划分),由高到低依次调剂录取。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和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10个工作日。

四、监督机制

1.我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2.资格审核小组负责申请材料的初审、察核招生结论、监督招生过程等工作。

3.各专业相关负责人组织材料评议小组,负责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检阅评议。

4.各专业导师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招生选拔工作。

5.学院成立纪检监督小组,对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监督电话:0791-83969350(工作时间)。

五、申诉机制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以向南昌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联系电话:0791-83968827(工作时间),电子邮箱:250627866@qq.com。南昌大学人文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向考生作出解释。

六、信息公开

1.有关招生指导教师联系邮箱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2.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入学时须核验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在报考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及其他要求请及时关注南昌大学研究生院和人文学院的网站,恕不另行通知。

4.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材料评审结果、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

5.本实施细则由人文学院负责解释。

七、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0791-83968827张老师。

我院对外咨询时间: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办公地点:南昌大学前湖校区人文楼B218。



                                                                                                                                        南昌大学人文学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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