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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西省第二届优秀中青年社会科学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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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来源:  作者:  添加时间:2015-07-19  ]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于日前下发了《江西省社联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西省优秀中青年社会科学专家”评选活动的通知》,决定开展第二届“江西省优秀中青年社会科学专家”评选活动。为做好我校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符合参评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参评(已获“江西省优秀中青年社会科学专家”荣誉称号的不能再次申报参评)。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工作积极主动。
  2.学术方向正确,学术道德高尚,学术功底深厚,学术成就突出,社会影响广泛,并具备下列5项基本条件中的3项以上。
  (1)主持并完成国家级研究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研究项目1项以上,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2)被国际科学检索系统SSCI或A&HCI收录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在CSSCI来源期刊、《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8篇以上。
  (3)在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高质量学术专著(不包括编著、译著、教材)1部以上。
  (4)获过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
   (5)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批转有关部门阅研、落实,或被厅局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的研究成果1项以上,研究成果在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以上基本条件中要求的必须是2005年1月1日至2015年7月1日期间取得,如属合作的,参评者应是第一作者或第一负责人。
  三、申报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按照参评资格和条件,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2.申报者必须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违反相关规定,由申报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3.申报材料要求:
  (1)《江西省优秀中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申报表》(附件3)一式16份(A3纸双面打、复印中缝装订,其中15份需在“照片”一栏粘贴2寸免冠彩照),并附电子版。
   (2)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一式2份,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任职聘书、荣誉称号、课题立项结项文件、学术论文(封面、目录、版权页、内文)、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厅局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证明、学术专著(封面、目录、版权页)、成果获奖证书等,一律用A4纸复印,并附封面、目录,用皮纹纸胶装成册。
  4.请各相关单位务必于2015年9月1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社科处,同时将《江西省优秀中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申报表》(附件3)、《江西省优秀中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申报登记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徐勇办公邮箱,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徐勇,联系电话:83969254。




                                                      社会科学处
                                                    2015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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