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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驻访学者讲座---谢志民 | 民国时期的司法官遴选:以江西为例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8-10-14

20181012日下午3时,华东政法大学博士、赣南师范大学副教授、南昌大学谷霁光人文高等研究院2018年第2期青年驻访学者谢志民,在南昌大学人文楼A255做了题为《民国时期的司法官遴选:以江西为例》的学术讲座。

谢志民老师根据自己的研究,首先展示了《江西历任审判官一览表》,介绍了几个民国时期江西主要司法审判官的情况。谢老师进而提出了问题:民国时期江西的司法审判官是如何遴选出来的?他介绍了民国江西司法审判官遴选变革的动因。他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司法独立的内在要求;司法机构改革的必然结果;废除领事裁判权和收回司法主权;法学教育的兴起与发展。

接着,谢老师介绍了江西司法审判官遴选的主要制度和程序。审判官的遴选主要有考试、承审员、司记官转任和军法人员转任三种方式。其中,成为审判官的考试有着严格的资格要求,因此,民国政府专门设立了相关的考试组织机构。

随后,谢老师讲解了由承审员、司记官和军法人员转任的情况。民国时期江西省271名县司法处审判官,曾担任过承审员的审判官有134人,占50%,是审判官最主要的来源。同时,绝大多数司法审判官的学历在专科以上,且多为法科专业毕业。在待遇上,审判官也有着相对较高的收入。

最后,谢老师讲解了民国时期司法官遴选的一些启示。他认为,中国法治近代化的历程非常艰辛,它并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民国时期司法官的遴选是以法官为中心的制度设计,并且司法官的遴选具有一定的专业化和精英化趋向。

讲座最后,谢老师向大家介绍了自己的研究经历和相关的研究问题,并与在场师生交流互动。

编辑 | 秋果香香

撰稿 | 何川

照片 |秋果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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