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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大学人文学院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
|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8-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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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有一定专业基础,并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中做出成绩。 二、报名步骤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必须是蓝底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到所报考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前湖校区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403室)办理采集二代身份证及指纹信息手续,并进行现场拍照。 3、带好3张彩色一寸照片(用于学生证及相关表格)。 三、费用缴纳 学习期间费用缴纳分两阶段,即学习阶段费用和申硕论文答辩阶段费用: 第一阶段费用标准:学费 元; 第二阶段费用标准:申硕论文指导及答辩费用 元。 四、学位授予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七年之内修完所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我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五、我院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所属学院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研究生院审批,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听课、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等其它费用自理。 七、咨询和报名联系方式 程老师 13689209584、029-89654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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