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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人文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4-03-30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南昌大学《关于做好我校招收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南大研函〔2024〕15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研究决定,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4月2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复试小组、监督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切实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专业方向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或150%确定复试名单,生源数未达专业方向复试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

2.复试名单由分专业(方向)计划数(减去已录取推免生数后的数字)×复试比例确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进入复试,如果复试人数不是整数则向上取整,如果最后一名同分,则一起进入复试。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详见下表:

专业名称

已推免人数

统招计划数(除推免)

复试比例

备注

马克思主义哲学

1

2

1:1.5


中国哲学

2

3

1:1.5


外国哲学

0

3

1:1.5


伦理学

0

5

1:1.5


宗教学

0

3

1:1.5


科学技术哲学

0

3

1:1.5


汉语国际教育

0

35

1:1.2


国学

0

3

1:1.2


文艺学

2

7

1:1.2


中国古典文献学

0

1

1:1.2


中国古代文学

6

8

1:1.2


中国现当代文学

6

9

1:1.2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3

3

1:1.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1

3

1:1.2

另加1名二等功计划

汉语言文字学

1

6

1:1.2


中国史

1

20

1:1.2


档案学

1

4

1:1.2


合计

24

118



(二)按照学科(专业)组成由 5名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复试小组及2名以上教师组成的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小组。复试中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

(三)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型研究生分类复试同时进行。

(四)学院的复试面试过程实行全程监控,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公布复试结果。如考生有申诉或质疑,人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安排专人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解释。

(五)同等学力考生除完成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国语的听力与口语测试外,还须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工作开始后,考生持复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人文学院报到,提交个人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初试准考证;

3.《南昌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原件(需审查盖章);

4.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获得相应学位,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专升本考生还需提供录取名册(复印件上需盖有红章);

5.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需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6.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考C类考生应提交相应的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7.大学阶段成绩单、科研成果、英语水平、获奖证书等证明学术才能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入校时将查验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取消录取资格。所有上交院系材料,不管是否录取,一律不予退还。

五、复试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总分为 250 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 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 100 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50 分。

笔试: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5小时;

面试: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专业基础考核、综合素质及格分均为 60 分,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属于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同等学力的两门加试业务课成绩,设合格线(60 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

(三)复试总成绩和加试成绩合格者,将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分数/初试总分值)*60+(复试总分/250)*40;

注:初试总分值即考生初试各科目满分值相加。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六、录取工作

(一)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分专业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同分者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总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决出排序。

(二)中国语言文学专业下专业方向如果存在缺额情况,同一类别的专业方向可根据需要进行微调。即文学类专业方向可进行内部微调,语言类专业方向可进行内部微调,递补考生按综合成绩分别排序,由高到低征求递补考生的意见及学科点的意见。具体流程:考生个人书面申请,转出及转入二级学科点负责人签字,一级学科点负责人和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培养单位盖章,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三)哲学专业下专业方向如果存在缺额情况,缺额将在哲学专业拥有复试资格的考生中进行调整,调整根据哲学一级学科递补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征求递补考生的意见及学科点的意见。具体流程:考生个人书面申请,转出及转入二级学科点负责人签字,一级学科点负责人和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培养单位盖章,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四)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修订)》(昌大校发[2003]22号文)等文件要求执行,复试体检统一在南昌大学前湖校区校医院,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所有全日制学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其中全日制定向考生须于拟录取公布后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所有定向生(含全日制定向、非全日制定向)必须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定向培养协议。

(七)我校除支教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应于录取报盘前提交学校审核,录取报盘结束后按教育部规定不再予以办理。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学院当年的招生计划。

(八)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入学后 3 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信息公开制度

本院招生信息在学院网上公开发布,复试成绩会在学院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考生可于公示期内向人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人文学院申诉电话:0791-83968827(工作时间接听),联系人:舒老师,邮箱:729919370@qq.com。

八、回避制度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为参加复试考生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院纪检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二)实行巡视制度。复试期间,学院领导、系领导、复试工作人员将到各个复试小组巡视,详细检查复试情况。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要求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南昌大学人文学院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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